设备维修
皖南医学院教学设备维修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0-03-24 点击次数:182 发布部门:人员机构国资〔2010〕28号
一、教学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后,实验技术管理员现场检查维修,确定故障原因。
二、填写教学设备维修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在校园网上下载),写明教学设备故障并分析其产生原因,由实验室主任审批。
三、联系服务电话报修或上门检查维修处理,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
四、设备故障较大的维修,需经系部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保修期内的设备维修自行与厂方联系维修)。
五、设备价值八万元及以上需申报维修,除填写大型教学设备维修申请表一式三份外,同时需要递交大型教学设备维修申请报告,报交国有资产管理处物资供应科列入当年设备维修计划。
六、设备价值八万元以下申报维修, 报交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学设备维修室。
七、设备使用期限已过或经鉴定已无法继续使用的产品均作报废处理。维修费用超过原价值30%,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一般不宜维修,确有限值可以利用不可报换(废)处理的同时,按残旧物资处理办法处置。
八、教学维修设备签字验收必须在一日内完成手续。
九、设备维修费用由使用单位自行报销。
201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