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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处开展“学习月”系列活动 第一专题学习:精读招标采购法律法规 规范工作流程

时间:2015-09-17 阅读次数:

为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更好地开展服务工作,2015年9月16日下午,国资处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学习月”系列活动第一专题学习。学习活动由国资处处长王成斌主持。

“学习月”系国资处《国有资产管理处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实施方案》(国资[2015]20号)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落实《关于印发< 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开展“正风肃纪、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发[2015]22号)文件要求,加强业务学习,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办事能力。

第一专题学习主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8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1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这两项法规进行系统学习。学习中通过采取通读全文、精读重点章节的形式,全面把握政府采购法规内容和实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是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而制定。共有九章,79条内容,详细阐述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基本要求、采购当事人,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合同、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则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九章79条内容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增强了采购法规的约束性、权威性。

学习活动将采购法规与我校采购工作实际相结合,认真总结分析,丰富了业务知识储备。大家积极讨论,畅所欲言,领会采购法规的思想、举措、要点。此次集中学习讨论,对我处落实今后的招标采购任务奠定了良好的业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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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现场

(姜维/文、摄 王成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