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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15-06-29 点击次数:168 发布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

    一、坚持“以制度创新为动力,确保学校的资产保值增值;以规范管理为基础,尽心尽力为教学科研服务;以廉洁高效为准则,增强工作透明度与满意度。”的工作目标。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和岗位培训,进一步为教学、科研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保持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物品摆放有序,配套服务设施完善。

    三、保持文明办公形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四、实行办事公开,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五、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对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整改,及时回复,对因条件所限,一时办不到的,做好耐心解释。

    六、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淡泊名利;甘作奉献,服务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