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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室工作职责

时间:2018-08-29 预审:王凌云 二审:鲁玮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阅读次数:



采购管理科(招标采购中心)

1.负责贯彻执行采购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编制和执行学校年度采购计划。

3.负责学校政府采购中与工程无关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的合同签订工作。

4.负责学校采购信息统计、反馈和上报工作。

5.负责合同签订、履约的流程跟踪工作。

6.负责遴选采购项目评审人员、管理评审人员数据库,并做好评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进口产品专家论证工作。

8.负责进口产品免税申请、监督检查和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采购项目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0.负责监督和检查校内部门采购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管理科

1.负责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和资产月报、年报等工作。

3.负责建立和维护学校资产管理、房产管理系统和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等信息化系统,做好资产数据信息更新、统计和上报工作,确保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和财政资产管理系统信息保持一致。

4.组织资产清查与资产处置工作。

5.负责办公设备和房屋等资产配置工作。

6.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维修和使用效益考核工作。

7.负责对附属医院资产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8.协助财务、教务做好资产数据填报。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管理科

1.负责学校教学用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实验动物、学生耳机、实验服(白大衣)采购计划编制和供应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政府集中采购(与工程项目无关的货物及服务)项目验收工作。

3.负责学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中固定资产数据录入、网上审核和资金支付工作。

4.负责学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教学用实验动物供应中转站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