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
我校2022-2024年社会化汽车租赁项目(项目编号WYGZ2021004)有关情况澄清如下:
一、澄清内容
修改:原公告中投标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租赁公司如经营或提供7座以上的车辆(黄牌照)服务的,必须要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
修改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租赁企业在芜湖必须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在开展省外业务时,必须具有省际包车客运资质
(6)租赁企业在芜湖调用的车辆必须为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车籍所在地在包车业务线路两端的营运客车
(7)租赁企业必须能够按照规定在包车客运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并持有始发地在芜湖的省际/市际包车客运标志牌
二、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