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
我校2021--2023年修缮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项目(项目编号:WYGZ2020145)有关情况澄清如下:
一、澄清内容
询价函,第六章 评分办法和评分细则中,对评分办法中的第2项注1和注3作出如下解释和修改:
1. “投标人需提供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修改为投标人需提供造价咨询委托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合同可为单个项目合同或框架合同)以及清单和控制价封面。
2. 注3修改为“投标人所提供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且能反映评分办法中的内容(控制价封面需有招标人造价咨询单位盖章,业绩金额以控制价金额为准,时间以清单、控制价封面落款时间为准)”,无法反映评分办法内容的另需提供业绩证明。
二、其他内容不变
皖南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12月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