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将我校2019-2021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WYGZ2019043-2)有关情况澄清如下:
一、磋商文件中“投标资质(三)租赁公司如经营或提供7座以上的车辆(黄牌照)服务的,必须要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删除。
二、其他内容不变。
皖南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