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
为保证我校2016—2019年度零星建设和维修工程施工单位项目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第4条及第六章第47条中工程造价计算公式由“工程造价=[(定额基价+人工费用*报价费率)+(业主确定主材价格-定额价格)+(68-19.69)*定额人工工日数量]*11%”调整为:“工程造价=[(定额基价+人工费用*报价费率)+(业主确定主材价格-定额价格)+(68-19.69)*定额人工工日数量]*(1+11%)”;
二、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16年9月7日上午8:30;开标时间变更为:2016年9月7日上午8:50。
三、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皖南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