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因事业发展需要,拟进行流动资金贷款融资。现向潜在合作银行提出合作邀请。
一、项目需求
(一)概况
1.贷款需求:三年期流动资金贷款贰亿伍仟万元整(25000万元)。学校将根据需要分次提款,每次提款额度不限。
2.到账时间:合同期限内,成交单位在接到学校提款通知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放款工作。
3.贷款利率:执行优惠后市场利率。
二、具体要求
1.报价单位报价贷款额度不得低于壹亿伍仟万元,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同时,提供授信额度以及额度审批期限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作为无效处理。
2.学校最终提款额度不及合同约定额度不视为违约,且成效单位不得以未达贷款额度为由,要求变更投标报价。
3.合同期限内,学校可以根据自身资金状况,提前部分或全部归还所举借的贷款且不视为违约。贷款到期可以无还本续贷。
4.在规定时间内,成交单位无法完成贷款放款流程,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5.根据需要,学校可以跨行调度本次贷款资金,成交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限制。
6.贷款银行不得要求学校以抵押、担保方式贷款。
三 资格条件
1.国有商业银行;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责任;
3.须为总行或市分行或支行,若为支行的须提供总行或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4.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四、成交方式
本次流动资金贷款邀请报价按投标人提供的贷款年利率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选择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作为本次贷款合作银行(仅一家),如第一成交单位放款额度不能满足招标人的贷款需求,缺额部分选择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补齐,至满足学校本次流动资金贷款需求为止。
如果排名第一为两家以上银行,则由评标小组随机抽取两家银行为本次贷款合作银行。
如果排名第二为两家以上银行,则由评标小组随机抽取一家银行为本次贷款合作银行。
如缺额部分小于投标人的报价贷款额度,投标人不得以未达贷款额度为由,要求变更投标报价。
五、时间要求
请有意向投标单位将本轮流动贷款响应函(见附件)以及承诺书以纸质形式(签字盖章),于8月2日上午9:30点前,密封送至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芜湖市高教园区文昌西路22号,皖南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逾期将视为放弃本轮贷款合作项目。
报名联系:赵老师 电话:0553-3932052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