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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医学院便携式医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购置项目澄清公告

时间:2025-07-11 预审:方模平 二审:鲁玮 终审:刘文艳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阅读次数: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皖南医学院便携式医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购置项目项目编号:GN2025-13-4864/WYGZ2025060”澄清如下: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便携式医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参数要求1.1.6项“*除颤:采用双相波除颤技术,成人最大输出能量不超过200J。首次电击没有消除室颤时,第二次或后续电击会自动提供更高级别能量,成人最大除颤能量可达360J 。(提供承诺函,供货时提供产品技术白皮书等相关依据)。充电结束后未及时除颤可内部自动放电,保证患者、施救者及周围人员的安全。”更正为*除颤:采用双相波除颤技术,成人首次除颤最大输出能量不超过200J,首次电击没有消除室颤时,第二次或后续电击会自动提供更高级别能量,成人最大除颤能量可达360J (提供承诺函,供货时提供产品技术白皮书等相关依据)。充电结束后未及时除颤可内部自动放电,保证患者、施救者及周围人员的安全”。

二: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便携式医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参数要求1.1.11项“患者阻抗测量范围0-300 欧姆,适用患者区间更广。”更正为患者阻抗测量在0-300 欧姆范围内,适用患者区间更广”。

三: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便携式医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参数要求1.3.2项“*有效期:不低于6年(提供承诺函)。”更正为*有效期:不低于3年(提供承诺函)”。

四: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时间由“2025年7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5年7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注:

1、此公告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采购皖南医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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